回复 萝卜真人 : 生与死阴与阳黑与白善与恶神与魔京与庵日冕与月蚀光明与黑暗世间一切选择皆为双向,无论你选择哪条路,只要走到极致,皆为绝世强者.但有一个少年,他却不信邪的选了一条从未有人敢走的,游走于这两者之间的神魔皆怒的逆天之路。。。他为何要做这样的选择?他能否顶着上天的愤怒走到最后?当他推开那尘封多年的叹息之墙,看到的门后的世界又会是什么样子?这一切的一切,请看双子修罗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双子修罗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回复 大肥猫爱吃鱼: 这部《趁人网站》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
回复 大日浴东海 : 寻回犬的十个约定:第一,请聆听我说话,第二要相信我一直和你同一阵线,第三,多一点陪我玩,第四,不要忘记我也一样有感觉,第五,不准打架,真的打起来我一定会赢你,第六,当我不听话时一定有原因,第七在学校时你有自己的朋友,对于我只有你一个,第八,我老后继续和我做朋友,第九我的寿命大概只有十年,你一定要珍惜大家相处的时间,第十,我永远不会忘记一起的日子,到我死的时候一定要留在我身边。